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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16 17: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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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2014]76号),我院现开始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学院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请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优势认真考虑并合理设计研究选题。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申请者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具体题目申请者也可做适当修改,并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31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可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申请人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使用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数据填写必须与国家社科基金提供的《代码表》一致;封面填写一律用汉字,学科分类为一级学科;申请书第2页课题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活页》内容要按提示和其具体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7000字,并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6.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及活页一式6份(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夹入1份申请书中;1份申请书和活页单独放)。

7.申报截止日期:201532,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的“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内容。

 

附:“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446号)

                         科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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