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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申报推荐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4-18 09: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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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申报推荐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4.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1.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2.选拔对象为我校以及附属和平、附属和济医院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各单位推荐人选填写《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获奖情况”主要填写近5年(2011年以来)所获奖项、级别和名次,除获国家奖之外,凡获省级奖排名非第一的一律不填,奖项由高到低,先填国家奖然后省级一等奖、省二等奖;承担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篇博士论文奖等国内高水平奖项也可填;获校级或社会上民间、各种学会的奖项不填;表中所填奖项要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以作证,没有实物的不填;同时附上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论文复印件或学术专著封面复印件。

三、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426日,纸质版盖章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546497352@qq.com

联系人:乔世华     电话:0355-3151484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613号)

2.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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