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治医学院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2016]011号
各院,系部、教研室: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省本科院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5月中旬举办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和学校工会牵头,会同各院、系部共同组织实施。
二、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设计:
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要求书写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点突出,时间安排得当,教学方法、手段新颖,有创新。
本次竞赛教学设计内容按一个标准课时准备。
(二)课堂教学:竞赛规定时间为15分钟。基本要求:
1.教学内容
(1)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内容充实,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适当介绍学科前沿进展;
(2)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3)逻辑严密,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2.教学能力
(1)用普通话讲课,语言准确、简洁、生动;
(2)教学环节连贯,衔接自然、流畅;
(3)板书设计合理(包括多媒体课件设计),字迹工整。
3.组织与方法
(1)教学方法和手段选择适当,要求采用多媒体教学;
(2)课堂气氛活跃,能交流互动;
(3)教学时间的分配及安排合理。
4.态度和仪表
(1)教学态度严肃认真;
(2)仪表端庄、自然、大方、得体。
三、参赛教师条件
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初赛
初赛由各院、系部组织完成,并于5月11日前将选拔结果报送教务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基础医学院3人(含医学实验技术专业)、人文艺术传媒学院1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1人、精神卫生学院1人、思政部1人、外语教学部1人、公共体育部1人(含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计算机教学部1人、第一临床学院3人(含康复治疗学专业)、第二临床学院2人、护理学院1人、医学影像学系1人、预防医学系1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1人、麻醉学系1人、医学检验学系1人、药学院1人、口腔医学系1人。
(二)决赛
决赛初步定于5月14日进行。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教育厅组织的决赛。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本次竞赛是一次很好的教学观摩活动,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参加,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