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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6年度山西省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振东专项基金课题
  • 发布时间:2016-06-13 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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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度山西省中药现代化

 

关键技术研究振东专项基金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16年度山西省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振东专项基金课题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山西省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鼓励省外杰出人才和优秀团队积极申报,优先支持采取产学研合作、多学科协同、团队协作的方式进行申报。

2、按照《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联合基金管理要求,振东基金课题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山西省境外企事业单位申报须与山西振东制药或省内中医药领域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应附合作协议),以省内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联合实施。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曾主持完成相关领域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者优先),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4.项目评审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除与山西省科技厅签署计划任务书外,还应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签署三方技术开发协议书,以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领域: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中药大品种培育、道地药材和特色资源系统研究及综合开发、中药配方颗粒研究开发、生物物质快速分离检测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具体内容登录山西省科技厅网站查询。

三、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采取书面申报方式。课题申报人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报《课题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将书面材料一式6份,与电子版于714日报送至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

1、山西省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振东专项基金课题申报书;

2、山西省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振东专项基金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附件。包括课题申报人相关研究基础证明材料;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资质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其他需说明事项。

 

                                   

 

                                                           科技处

                       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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