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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关于校史馆史料和实物征集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3-21 1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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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关于校史馆史料和实物征集的公告

 

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长治医学院是山西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科院校,创建于1946年7月,其前身是“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开办的“护士学校”,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医学院校之一。1948年10月为和平医专,1950年7月为山西省立医科专门学校,1958年9月为晋东南医学专科学校,1986年8月升格为本科,更名为长治医学院。

学校校史馆的规划建设工作即将启动,为使校史馆藏拥有丰富、翔实的史料资源,更好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发展历程,传承红色文化传统、增强师生爱校情怀,充分发挥校史文化资源育人功能,确保校史馆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历届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建校以来的各类史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文本资料类

(1)学校历任党政领导、教师的信函、手稿、讲稿等;

(2)学校各(期的)材(讲义)、教案(手稿)、教学大纲、学生作业等;

(3)学校各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笔记、文稿、信函等;

(4)学校各时期印发的刊物、画册、简报、宣传资料等;

(5)学校教职工著作(含油印、刻印本),各类学术活动材料;

(6)学校各时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培训计划等;

(7)学校各时期有关学校、师生、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

2.证件证书类

(1)学校历任党政领导、教职工的任命书、聘任书、任职资格证等;

(2)学校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各类活动等方面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奖杯、奖牌、奖章、锦旗、证书等;

(3)学校各时期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结业证、派遣证、聘书等。

3.图片、影音类

(1)学校各时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等的照片、音频视频;

(2)学校各时期校园建筑、风光的照片、音频视频;

(3)学校各时期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等的照片、音频视频;

(4)学校各时期对外交流活动、合作办学的照片、音频视频;

(5)学校各时期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代会及社团、文体活动的照片、音频视频;

(6)学校历任领导、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音频视频;

(7)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音频视频。

4.实物类

(1)涉及学校历史的牌匾、碑刻、拓片及文字说明;

(2)学校及教职工在公务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纪念品和校友赠品等;

(3)地厅级以上领导、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手稿、信函、批示等;

(4)学校各时期的徽章、印章、校训、校服、纪念章、票证,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

(5)历届毕业生、培训学员的毕(结)业合影、纪念册、师生赠言等;

(6)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家具、实验仪器、教具、生活与文体用品等“老物件”;

(7)教职工、校友的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等;

(8)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填补空白性的成果实物样品、图纸、微缩模型等;

(9)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著作、证书、奖品、照片、底片等;

(10)其他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资料和实物。

5.亲历见闻类

(1)关于学校发展历史、辉煌成就、重大事件的回忆性文章;

(2)校园趣闻、生活轶事类故事;

(3)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6.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时间:2022年3月-2022年6月。

2.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家属、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史料和校史馆实物。

三、征集接收

1.接受捐赠。凡捐赠资料及实物,学校都将登记造册。对于愿意将自己收藏的校史资料、图片、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因路途、身体等原因直接交送不方便者,也可电话接洽捐赠事宜。

捐赠方法: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捐赠事宜;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可与学校联系后,直接邮寄物品,由学校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管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并签订保管协议。或由学校负责复制、拷贝、拍照、扫描、抄录后将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3.文字或口头提供。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景的文章、著作,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给学校。对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老校友,可与学校校友办联系,由专人联络并记录整理。

4.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老同志、老校友提供的材料,由学校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5.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学校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四、征集说明

1.文字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所提供的原件材料要求载体完整、信息可读,或部分破损,但不影响对整体文字信息的理解;所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请书面说明其真实性。

2.提供照片、图片材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与学校的关系、联系方式等。同时标明是否愿意捐赠,照片、图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也请注明。

3.提供实物时,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以及相关人员和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属于个人所有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题词、书画作品等,请书面说明获得时间、事由和获得人主要事迹,同时标明是否愿意捐赠,愿意把实物捐赠给学校的,捐赠物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

4.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在校时的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等信息。

5.学校对征集到的校史资料、实物,将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

6.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档案资料者,捐赠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档案资料。

7.所有捐赠史料实物若经馆展采纳,将标明捐赠者姓名,并由学校发给精美的收藏证书,以致谢忱。

五、征集受理程序

1.捐赠者向对学校提出捐赠意向;

2.学校与捐赠者沟通具体捐赠资料的详细情况;

3.学校与捐赠者根据捐赠资料的情况确定捐赠形式,包括是否举行捐赠仪式,确定捐赠地点,确定捐赠者是否接受采访及录像照相等。

4.根据以上约定的形式,捐赠者与我校进行校史资料移交手续,捐赠者将捐赠物品及相关材料送至约定地点或我校至约定地点接收捐赠物品及相关材料等。学校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需填写《校史资料捐赠登记表》,提交捐赠物品相关说明等,捐赠者还需填写《校友登记表》进行备案。按照约定的捐赠形式对捐赠校友进行采访、录像或照相等。

5.学校根据捐赠人填写的《校史资料捐赠登记表》,《校友登记表》,填写《校史资料征集汇总表》,对捐赠物品进行统一编号,具体分类和详细记载,以备留用。

六、征集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长治医学院校友办

2.联系电话:0355-3013124

3.电子邮箱:czmcxyb@163.com

4.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校友办(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校史征集资料和实物”字样。)

5.邮编:046000

6.联系人:李老师 13008069999

王老师 13403550922

 

 

                    长治医学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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