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29日(周六)至5月3日(周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 办公室安排好假期领导带班、值班,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做好零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2. 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 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岗管理,严格执行出入车辆及人员检查、登记等制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值班巡逻。
4. 后勤保障处要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5. 各附属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6. 假期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7. 5月1日起,行政教职员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下午3:00上班,6:30下班,学生、代课教师按学生作息时间执行。
特此通知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