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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2009年我院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3-20 19: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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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09年我院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2009-02-19 07:39:43]

 

按照省教育厅晋教人函(2009)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院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报名推荐工作即将开始,兹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院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选派条件:按教育部教人厅(2004)8号文件规定,所选人员应是“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周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各系、部接通知后即可组织教师个人报名,并书面向学院人事处推荐。同时可安排教师本人登录山西省教育厅网页了解有关政策、信息,并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其导师联系,争得同意后填写《推荐表》。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信息可以在教育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教育部对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由教育部武汉中心直接拨给接受学校。

选派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研修,是教育部高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地方普通高校培养提高教师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希望各系、部从学院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此项工作,把它同学术梯队的构建、教师学缘结构的改善和优化以及师资队伍的培养规划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教育部和国内名校提供的优质资源,使优秀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素质因此得到有效提高。

此项工作将于2009年3月10日结束并上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乔世华 联系电话:3151484

人事处

2009年2月18日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联系电话:0355-3033016 邮编: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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