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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4-28 1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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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晋教师函〔2017〕20号文件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和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在第33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我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候选人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其他要求

请相关单位对照条件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于2017年5月2日18:00前,按“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填写《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将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及彩色工作照电子版交人事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546497352@qq.com。

联系人:乔世华   联系电话:0355-3151484

特此通知

附件:

1.晋教师函〔2017〕20号

2.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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