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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2-18 17: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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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

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长治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隶属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为全额事业单位,坐落在素有红色之都、魅力之城美誉的山西省长治市。

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我党最早创建的医学院校之一。学校历经70年的建设发展,形成了以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为龙头,融医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为一体的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学校有教职工900余人,在校学生万余人,教师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0%。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率先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成立70周年来,坚持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太行精神和“精益求精、全心全意”的白求恩精神,秉承“面向基层,德育为先”的办学传统,坚持“重质量、重实践、重水平、重特色”的办学理念,扎根老区,融入地方,面向全国,为基层医疗单位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高素质实用型医学人才。

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博、硕士毕业生,招聘需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5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长治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时间

硕士研究生: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31日。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二)招聘地点

(1)2017年12月18日13:00—17:0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体育馆;

(2)2017年12月22日13:00—17:00,上海交通大学霍英东体育中心;

(3)其他场次安排请及时关注长治医学院网站公告。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来校后,按照山西省和学校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博士可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金及其他待遇:

(一)提供60-70(夫妇均为博士的为80-100)的周转住房,过渡期3年;

(二)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助(税后)20万元,紧缺人才另外补贴5万元,享受每月博士津贴2000元,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在校最低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未满离校者将酌情减扣购房补助金;

(三)提供科研启动费5-20万元;

(四)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校内绩效工资按四级教授标准发放;

(五)如有需要,博士配偶可按人事代理方式校内安排工作。

五、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招聘信息在我校官网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查

硕士应聘者须进行现场报名,届时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1)应聘者本人填写《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2)所需证件及相关材料:

① 个人简历一份;

② 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彩照1张;

③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2018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持学生证或学校在校学生证明(加盖章);2017年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④ 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⑤ 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 主要代表作、论文、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特别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博士应聘者可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czyxyzp@163.com)。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定期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硕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官网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六、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长治医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355--3151485(人事处)

邮 箱:czyxyzp@163.com

 

附件:

1.《长治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

长治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单位:(公章)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专技岗

8

博士研究生

基础医学0778/1001
临床医学
1002/1051
医学技术
0782/1010
生物学0710/植物保护0904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化学0703



专技岗

3

博士研究生

药学1007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专技岗

3

博士研究生

护理学1011/护理1054



专技岗

5

博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1002/1051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口腔医学1003/1052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心理学0402/应用心理0454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新闻传播学0503
新闻与传播0552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
中国哲学
010102
外国哲学
010103
科学技术哲学010108



专技岗

8

硕研及以上

基础医学1001/0778
生物学
0710
临床医学
1002/105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专技岗

6

硕研及以上

临床医学1051/1002



专技岗

1

硕研及以上

伦理学010105



专技岗

1

硕研及以上

法学0301



专技岗

3

硕研及以上

基础医学0778/1001
临床医学
1002/1051
医学技术
0782/1010
生物学0710



专技岗

1

硕研及以上

分析化学070302



专技岗

2

硕研及以上

护理学1011/护理1054



专技岗

1

硕研及以上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中共党员

专职辅导员

专技岗

1

硕研及以上

社会学0303



专技岗

1

硕研及以上

应用心理学040203
应用心理0454



专技岗

2

硕研及以上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050211



合计

55






附件2:

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应聘岗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

近照

身份证号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籍 贯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特 长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起止时间

学习/工作单位(从大学填起)

专业/职位













主要科研成果或论文论著


招聘单位资格审 查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备 注

1. 应聘人员填写此表,即代表所填写的资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单位一经查实,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被聘用后可随时终止聘用合同,且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应聘人员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确保可以找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者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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