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28 17:35:04
  • 来源:
  • 浏览次数:
  • 文字:

 

长医人字〔2017〕3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晋人社厅[2013]27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厅直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我校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考核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均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分类

考核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教辅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四、考核等次

按照省人社厅《各类人员各等次考核内容和基本标准》(附件1),各二级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考核指标予以量化,对所属教职工进行综合测评计分(百分制)。根据评分情况确定出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详见《长治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可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者,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参加考核的教师必须填写《长治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附件5)。

各二级教学部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管理和教辅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对评出的优秀人员要排列顺序,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确定优秀名额。

当年没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不能参加下年薪级工资调整。在编教职工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对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1.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2.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3.病假(因工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5.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做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6.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实施

1.人事处具体负责全校考核工作。学校本部一般以二级部门为单位组织考核,对人员较少的部门实行集中编组,每组的第一个部门负责人组织该小组的考核,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会、宣传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第二组: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第三组:学工部、招生就业指导处、团委

第四组:科技处、研究生处

第五组:基建处、计划财务处

第六组:医学教育研究中心、信息网络中心、中心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档案馆

2.各附属医院的考核由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学校本部的临床教学人员以及在各附院工作的其他人员统一按系建制,随各附院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由各附院人事科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人事处。

在保证教学、医疗、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七、考核进度安排

1.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教职工要认真对个人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水平、廉洁自律的作风和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总结,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各考核小组在个人总结、述职和评议的基础上,按要求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考核结果。并将本考核小组的《长治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审核表》(附件3)填好后报学校人事处。

2.2018年1月6日--1月9日,人事处汇总各部门的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后,存入教职工考绩档案,作为聘任、评优、晋升工资和享受校内绩效工资的依据。

八、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需报送材料:

1.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A4纸正反打印)。

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登记表第1页“岗位及等级”一栏的填写应与本人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中的“聘用岗位及级别”一致,未确定岗位等级人员,此栏可不填。

登记表第2页的 “考核单元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填写要求各二级单位教职工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并签名;二级部门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签署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并签名。

登记表第2页的 “考核组织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及“单位负责人意见”两栏均不需二级部门填写

2.《长治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审核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长治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登记名册》(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长治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5,此表仅限于教师填写)。

(二)报送时间

为顺利完成年度考核工作,请各二级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分别在1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cyrsc123@sina.com,材料以文件夹形式发送,题目标明部门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类人员各等次考核内容和基本标准》

2.《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长治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审核表》

4.《长治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登记名册》

5.《长治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注:附件1、2、3、4、5均可从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长治医学院

2017年12月27日

 

上一条:​长治医学院饮食管理科炊灶具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8年元旦放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