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液质联用仪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的委托,对药学系液质联用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药学系液质联用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ZKHW2018-06-066
三、项目备案号:购管备[2018]9230号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900,000元整。
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进口/国产 |
1 |
1 |
药学系液质联用仪 |
1 |
套 |
进口 |
注:(1)上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限:收到信用证后60日内交货。
4.交货地点长治医学院。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未办理需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3.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和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税收);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除盖会计师事务所章外,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提供的审计报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5.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6.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经办人)必须在社保明细中;7.相关资质证书;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9.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8月 31 日至2018年 9 月 6 日(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3.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 月20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1号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医学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3935537970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项目联系人:康洧、张立波、邸明、赵文
电话:0351-2772686
邮编: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