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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为了加强学院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学院修订了《长治医学院档案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长治医学院档案管理规定
2、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制度
3、档案、资料利用制度
4、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制度
5、档案资料统计制度
6、档案、资料库房安全保卫制度
7、档案、资料保密制度
8、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9、关于档案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实行“四参加”、“四同步”管理的规定
10、长治医学院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1、长治医学院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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