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欢迎光临长治医学院教学评估与高等教育研究所主页!
今天是
 
 
 
 
公告  
 
      

★祝贺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被教育厅评为省级品牌专业
★热烈庆祝建校60周年



 
 
 
 
厦门大学高教所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高教所
清华大学高教研究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高教研究室
华中科大教育科学研究院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报              光明日报                教育部高教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关于做好二00六年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及遴选本科品牌专业的安排

  各系、部、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教育部评估专家组对我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所提建议,按照晋教高函[2006]9号《关于继续做好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和建设品牌专业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我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晋教高[2006]1号)精神,强力推动我院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2006年将继续开展并加强对本科专业教学工作的评估和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我院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安排如下:
一、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范围
为促进我院各本科专业规范化建设,巩固和提高专业办学水平,保障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各学科协调发展,整体提升我院专业及学科发展水平,提高学院社会声誉。我院拟对2005年评估为省级本科品牌专业的临床医学本科专业进行复审评估;对2205年评估为院级本科品牌专业的护理学、医学影象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三个专业进行教学工作评估,并从中遴选出参加2006年省级本科品牌专业评估的专业;对今年将有本科毕业生的检验学、麻醉医学、药学等三个专业进行本科专业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其它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新办本科专业,也要认真研究对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加强本专业建设,为专业健康和规范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材料要求和组织实施
为持续地保持和提高各专业教学水平,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性,加强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切实以评估为契机提高各本科专业的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要求各有关本科专业,按照省教育厅晋教高[2005]7号文件颁布的评估指标体系,在认真自查自评基础上,逐项逐条对照核实评判打分,相关背景及支撑材料必须准备齐全,并注明所在档案盒编号及文件年号;相应项目的资料间逻辑关系不能混乱和矛盾。各本科专业必须写出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各专业要同时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汇总报告。上报的纸质汇总报告必须由本科专业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学院教学评估及高教研究中心将组织院评估专家组对各本科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实地进行考察考核。学院教学评估及高教研究中心负责本次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时间安排
本次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所涉数据统一截止到2006年4月30日。
4月20日—5月20日,各本科专业根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方案》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收集整理相关背景及支撑材料,汇总写出各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和评估结论。
5月21日—6月11日,学院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专家组对各本科专业进行评估,汇总全院评估报告并对各本科专业提出反馈意见。初步筛选出参加省级本科品牌专业评估的专业名单。
6月12日—6月15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价讨论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报告,推荐参加省级本科品牌专业评估的名单,并上报省教育厅。
在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期间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学院教学评估及高教研究中心 暴励 电 话:3151578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方案



 

 
 

Copyright 长治医学院教学评估与高等教育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 : 0355-3151578 邮编:0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