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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舞台灯光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舞台灯光改造项目(招标编号:长医招标2007-02)。
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次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名称:舞台灯光改造项目
数 量:1(项)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二周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交货地点:山西长治医学院
2、合格投标人指: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以上。
3)投标人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于2007年8月16日至2007年8月22日,在长治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套)。
招标单位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投标文件于2007年8月24日8:30时至12:0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单位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邮箱、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07年8月24日下午4:00时,在长治医学院科技大楼十一层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洽购招标文件:山西长治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解放东路161号
电话:0355-3034132 13015367699
传真:0355-3034132
联系人:刘书平 张晓清
二00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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