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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结题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3-20 19: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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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结题申报的通知

[2008-12-27 08:56:38]

 

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我院现开始组织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组织申请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12月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二)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9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三)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的纸质申请书一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五)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学院科技处,以便组织专家论证修改。

  二、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2008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三、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

  (一)《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08年12月上旬发行,随后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免费下载。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五)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


科技处

2008年12月9日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联系电话:0355-3033016 邮编:046000

长治医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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