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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5-02 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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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接山西省社科规划办通知,2018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紧紧围绕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经济转型发展持久的强劲态势,突出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根据自己研究专长,自主拟定选题。此外,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鼓励结合我省实际,突出改革开放实践经验总结,加强这方面的选题申报。

2.研究要求:要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总之,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的,一般要在两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鼓励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鼓励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及充分应用。研究成果被中央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或被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的,或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的,且符合评奖规定的,可以直接报送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理论文章奖,课题负责人或作者及执笔人可直接列入我省“四个一批”人才理论人才候选人。

4.条件要求:(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报课题,须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2)正在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3)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4)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5)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5.报送要求: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活页5份(把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汇总表要与申请书摆放顺序完全一致)。(2)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申请书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3)汇总表内容包括: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行政职务、专业职务、学历、学位、联系电话。(4)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复印。

6.时间要求:2018年6月20日下午6点以前送交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人要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所有栏目内容。如实填写前期研究成果,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是否合理,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

2.严禁课题重复申报。申报本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省级课题;已经申报其他省级课题,且已批准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课题。违反此规定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8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

附件3:2018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活页

                                                                科技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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