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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精神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评审

  

根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要求,4月13日,受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山西医科大学、长治学院五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我校精神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进行审核评审。宋晓亮副校长相关院系部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参加了评审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郭步平主持。



专家组听取了精神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负责人的汇报,通过现场查阅教学档案资料,对实验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与部分专业教师代表进行座谈等多种形式,结合两专业对2019年专家组的建设指导意见的整改反馈,进行了充分的考察、论证。经过合议,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精神医学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基本达到了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标准与要求。



我校精神医学专业于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于当年9月开始招生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于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并于当年9月开始招生。2019年,两个专业在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完成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工作。经过几年的建设和近一年来的整改,两个专业逐步形成了准确的办学定位、合理的建设规划和鲜明的专业特色。2020年7月,两个专业将迎来第一批本科毕业生。本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评审的通过,极大推动了专业的发展,对我校新设专业也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