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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制定巡察工作办法

新学期第一周校党委召开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长治医学院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标志着我校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迈向新的台阶。目前,学校已将《长治医学院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正式报送省委巡视办公室审核,待批准后正式实施。

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第一时间着手制定校内巡察有关工作办法和相关工作方案。校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多次督促落实。校纪委书记亲自组织人员力量,指导制定工作办法工作办法初稿完成后,多次征求多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校将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督促各二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校内巡察工作。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贯彻巡察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动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区域领先的教学应用型医学院校提供坚强保障。



(校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