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现将我校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教务部做好课程调整,安排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保卫部做好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保卫、值班巡逻;办公室安排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工作;各二级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附属医院根据工作实际,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上自行安排放假。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